备受金融从业者关注的2020年上市险企高管薪酬情况出炉了。
日前,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等5家上市险企均披露了绝大多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或“高管”)的2020年薪酬情况。其中,中国平安联席CEO陈心颖的税后薪酬最高,达到1078.33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25.11万元。
从税前薪酬情况来看,在五大上市险企已披露薪酬的高管中,有10位高管税前薪酬超过500万元,其中有9位来自中国平安。值得注意的是,有4位险企高管税前薪酬超过1000万元,均为中国平安的高管。
险企年薪前十强
中国平安独占九席
2019年,中国平安集团原总经理李源祥以5000万元年薪、2亿元转会费的身价跳槽友邦保险一事曾轰动一时,引起金融从业者的广泛关注。当时有人戏言称,“李源祥6年薪酬加上补偿金累计达5亿元,刚好抵得上一个年薪百万元的普通员工500年的收入总和”。
实际上,中国平安高管的高薪酬现象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最新披露的险企年报显示,2020年,中国平安共有9位高管的税前薪酬超过500万元,其中共有4位税前薪酬超过1000万元。其中,中国平安联席CEO陈心颖的税后薪酬最高,达到1078.33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25.11万元;中国平安联席CEO姚波税后薪酬达913.17万元,位列第二;中国平安首席投资执行官陈德贤税后薪酬达808.51万元,位列第三;中国平安合规负责人叶素兰税后薪酬达745.11万元,位列第四。这4位高管的税前薪酬均超过1000万元。
中国平安表示,公司的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的部分绩效薪酬将进行延期支付,支付期限为3年。报告期内,高管从公司结算的报酬总额中,包括进行延期且尚未支付的部分。公司全薪履职的董监高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审核确认后再行披露。
在其他几家上市险企中,中国太保的财务负责人、总精算师张远瀚的税前薪酬为533.1万元,中国太保首席投资官邓斌的税前薪酬为493.7万元,在已公布2020年薪酬的上市险企高管中排名前列。总体来看,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人寿等4家险企的核心高管税前薪酬普遍在200万元上下浮动,并无特别明显的差异。
需要说明的是,年报中列出的险企高管薪酬与最终获得的薪酬可能会略有差异,除了延期支付的原因外,部分险企的绩效奖励暂未确定也是一大原因。例如,中国人寿在年报中提到,报告期内高管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462.1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应付薪酬中的应付绩效奖励标准尚未确定。
不同险企
考核机制差别较大
上市险企的薪酬考评机制,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责任越大薪酬越高”。
近年来,上市险企纷纷变革考核激励机制,不同险企的考核机制差别较大。但从各险企披露的信息来看,加大对高管的考核力度、形成市场化激励机制是各家险企薪酬改革的一个共同方向。
谈及考核制度改革,一家上市险企的总裁助理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事考核要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建立‘细化到季、落实到岗、具体到人’的考核机制,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优罚劣的薪酬分配机制。我们以前的激励手段通常是往上提拔,叫‘纵向激励’;现在则是通过‘横向激励’,来体现员工的价值。我们要市场化发展,包括机构管理的市场化、薪酬管理的市场化以及用人的市场化。”
中国平安表示,制定薪酬政策就是为了吸引、保留和激励人才,支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薪酬政策的原则是导向清晰、体现差异、激励绩效、反映市场、优化成本。公司员工的薪酬组合,以岗位价值定薪,接轨市场;以绩效定奖金,突出贡献。除薪酬和奖金外,员工亦享有若干福利待遇。同时,基于各子公司或各业务单元的经营特点、发展阶段和市场薪酬水平的不同,薪酬组合结构也可能不尽相同。
中国人寿则通过绩效目标合同考核、激励高管,全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董事长与公司总裁签订绩效目标合同,总裁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中国人寿表示,绩效目标合同是科学分解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目标分解和压力传导,提高公司的执行力,保障全年经营目标顺利达成。高管人员的个人绩效目标合同中的考核指标,一部分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另一部分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制定。高管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薪酬、绩效奖励、福利性收入、中长期激励等构成。
中国太保则提到,公司根据人力资源等专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职位设置、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公司的董监高人员的薪酬。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