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间,淮河能源(600575)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受住了新冠疫情考验,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经济运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9.21亿元,同比增长1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4亿元,同比增长131.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6亿元,同比增长16.39%。
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还披露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物流贸易规模高速扩张
铁路运输保持高毛利
淮河能源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物流贸易业务、电力业务、煤炭销售业务和铁路运输业务,其中物流贸易业务2020年营业收入70.92亿元,同比增长33.83%。该业务目前仍是公司比重最高的业务,占总营收的54.89%,收入规模已实现连续第四年增长,对公司业绩增长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公司物流贸易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电燃公司和电燃(芜湖)公司开展,围绕打造成安徽省最大煤炭贸易商定位,统筹抓好上游资源采购和下游销售市场的衔接,煤炭贸易业务实现了新突破。2020年,公司完成煤炭贸易量1,300.15万吨,不仅超额完成1000 万吨的年度目标,更比2019年大幅增长46.77%。
铁路运输是公司毛利率最高的业务,在区域内具有天然不可替代性,2020年毛利率高达49.95%,相比于2019年进一步增加。该板块2020年完成铁路货运量4,827.8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8.20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在公司年报中,物流贸易、煤炭销售和铁路运输业务这3块业务合计为公司贡献毛利润达7.31亿元,占公司整体毛利的83.84%。
相比于2019年,公司2020年主业中已无港口作业业务。2019年公司通过处置港口资产增加净利润2.84亿元,也让2020年相对减少了港口资产的亏损。加上2019年收回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公司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及已作为担保损失处理的留债本金2.23亿元,2020年无上述收益,与2019年较高的基数相比,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公司2020年3.44亿元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也创下公司自2003年上市以来该项指标的最高值。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公司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均同比减少,其中财务费用降幅达9.87%,这为公司净利润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夯实未来发展基础
火电盈利能力稳定提升
为推动业绩可持续性增长,公司在2020年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其中发电板块业绩有所增加。
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发电公司按照“外争电量、内控成本”总体工作思路,在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基础上,全力抓好电厂争发电量、降本增效。2020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98.30亿度,其中全资电厂累计发电量51.41亿度,淮沪煤电累计发电量46.88亿度,电力业务为公司带来31.04亿元营业收入,占总营收的24.02%。
据了解,受疫情影响,2020年1-12月份国内长协煤均价为543元/吨,比2019年全年均价下跌12元/吨。为平抑煤炭价格波动对盈利带来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依托煤电联营模式,提升电厂的运行效率和机组盈利能力;公司三个全资电厂均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电厂,依靠技术创新,实施完成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充分利用好节能技改、瓦斯综合利用补贴等方面优惠政策,实现循环发展、降本增效的目标。2020年公司电力业务成本29.63亿元,同比降低12.15%。
公司火力发电业务在经营模式上具有优势,售电业务也依托公司能源产业体系,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2020年公司旗下售电公司累计完成交易电量54.05亿度,在安徽省内市场深耕,实现交易电量39.56亿度,同比增长62%,省外市场也得到慎重稳妥开发。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其在公司能源产业体系中功能作用将日益凸显。公司在年报中还指出,浮动机制有望逐步理顺上、中、下游的价格传导机制和利益分配格局,火电盈利能力有望逐步提升。
自2019年9月以来,淮河能源的控股股东淮南矿业煤炭和电力相关业务整体上市进入实质阶段,上市公司将承接淮南矿业现有资产和业务,成为大型煤电一体化综合能源集团,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大幅增加。2020年1-6月,公司继续推进中介机构对重组标的资产的评估、现场核查,并根据发现的问题相应调整重组方案。但由于淮南矿业部分权属证明文件未能如期取得,且预计在短期内难以解决,为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不会有重大影响。
持续回馈股东,将推出
1.5亿-2亿元股票回购
公司最初推动吸收合并淮南矿业的重要目的是消除潜在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终止该重组也是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始终致力于提升盈利能力,从而提高股东回报。
公司在2020年6月完成了年度分红工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9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4.15%。3.89亿元的分红金额超过此前16年公司分红金额的总和,充分保障了股东权益,也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
公司控股股东也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累积增持上市公司股票7237.2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6%。根据年报,截至2020年12月末,上海淮矿共持有公司6.66%的股份,实现对公司举牌。
根据公司年报,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每股净资产为2.48元,而2020年初以来,公司每股股价始终在该价格以下。公司认为,这主要受近期资本市场等综合因素影响,未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因此,2021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维护股东权益及增强市场信心。
本次集中竞价回购,使用的资金规模1.5亿元-2亿元,回购股份数量6000万股-8000万股,所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出售,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面向十四五,完善能源体系,迈向可持续发展
2021年3月闭幕的全国“两会”审议通过了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提出“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等要求,给国内能源企业指引新的方向。
对于淮河能源而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也是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继续聚焦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最主要的结构性矛盾,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深挖企业的内在潜力和活力;另一方面要聚焦各产业特点和优势,不断提高各产业经营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产业间协同发展形成整体竞争优势。
在“十三五”收官之年,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2,421.47万元,包括基本建设投资21,512万元、更新改造30,909.47万元,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实现“十四五”期间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与此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增加19倍,将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2021年是公司“十四五”发展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公司提出的2021年经营目标为:全年实现总收入1,550,000万元,利润总额53,200万元,税后净利润49,000万元。铁路货运量4800万吨,煤炭贸易量2000万吨,发电公司发电量52亿度,淮沪煤电公司发电量47亿度,售电公司交易电量60亿度。公司还提出,四项费用压降3%。细化生产单耗管控及考核,发电标煤耗下降1%,厂用电率控制在6.5%以内。
目前,淮河能源以发电公司、淮沪煤电公司、售电公司为平台,主营电力生产和贸易业务的能源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已经抓住国家大幅提高天然气利用规模和贯彻“绿色发展”政策机遇,大力开展煤层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全产业链业务,“十四五”期间,上市公司凭借“十三五”改革发展奠定的良好基础,依托发电产业经营模式优势,通过不断强化产业集成、协同运作,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