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鑫新能源(00451)及保利协鑫能源(03800)公布,于2021年3月31日,河南协鑫新能源及苏州协鑫新能源(均为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的间接附属公司)(作为该等卖方)与三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首批该等购股协议。根据首批该等购股协议,相关卖方同意(其中包括)向买方出售分别于开封华鑫、三门峡协立、确山追日及商水协鑫的全部股权以及分别于南召鑫力及台前协鑫的50%股权。代价总额为约人民币3.65亿元。
该等目标公司拥有位于中国的6座已营运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为约321兆瓦。
于首批出售事项完成后,开封华鑫、三门峡协立、确山追日及商水协鑫将由买方拥有100%的股权;南召鑫力将分别由买方及南召县金富光伏服务有限公司(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的独立第三方)拥有50%及50%的股权;台前协鑫将分别由买方及濮阳兴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的独立第三方)拥有50%及50%的股权;及所有该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附属公司。
河南协鑫新能源由苏州协鑫新能源全资拥有,而苏州协鑫新能源由协鑫新能源拥有约92.82%的权益。河南协鑫新能源主要于中国从事光伏电站的开发、经营及管理。
买方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中国三峡集团为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国有企业。中国三峡集团主要从事(其中包括)开发、投资及经营风能及太阳能。
作为其“转型升级”发展目标的一环,保利协鑫透过其附属公司协鑫新能源持续推进轻资产模式转型。于完成该等交易后,该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附属公司,且该等目标公司的溢利及亏损以及资产及负债将不再并入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负债将下降约人民币12.94亿元。同时,该等交易所得的现金约人民币9.276亿元将用于进一步偿还债务,按协鑫新能源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计算,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1%,从而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保利协鑫(透过协鑫新能源)拟加大与国内中央管理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的战略合作(包括买方),以实现轻资产模式。于订立该等交易后,协鑫新能源集团与买方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协鑫新能源集团于中国现有的光伏电站及将予发展的新光伏电站的合作机会。协鑫新能源与买方正积极推进上述合作,双方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及共同发展光伏电站事宜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