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深交所向河北明智未来科技有限公司、陈玉峰发放监管函。
监管函称,2018年5月31日,绿景控股全资子公司广州明安与陈玉峰控制的河北明智签署《关于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河北明智以8,520万元价格受让广州明安持有的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河北明智应当分三次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全部股权转让款,若河北明智未按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则需向广州明安按日支付违约金。同时,河北明智、陈玉峰分别签署了《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河北明智承诺根据本次交易进展筹集收购资金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及时到位;陈玉峰承诺如河北明智未能及时或完整履行本次交易的付款义务,其本人同意就河北明智未能及时或完整履行的部分、以及由此对河北明智交易对手方及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绿景控股披露的相关公告,河北明智尚有2,351.79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及相关违约金未支付。河北明智未按承诺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陈玉峰未按承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深交所称,河北明智及陈玉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