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关于筹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设立城市商业银行——山西银行,股东资格由山西银保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批。
3月31日,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长治银行、大同银行就已分别披露《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是“山西银行筹备组明确:山西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召开,会上将审议《关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和选举办法〉的议案》《关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等13项议案”。
银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批复显示,山西银行筹备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山西银保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山西银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山西银行是山西省金融改革创新的重大战略举措。此前,山西省政府曾发行153亿元专项债券,通过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间接入股等方式,向山西银行注资补充资本金。补充资本后,山西银行资产总额达到2902.18亿元,在全国130家城商行中排在30多位。按照计划,山西银行将在3年之内完成省内资源整合和网点布局。
山西银行开业后,山西省内将形成山西银行与晋商银行两强竞争的城商行格局。
“城商行属于地方金融业态,其合并能够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支持作用。”银行业资深观察人士苏筱芮提示,中小银行需要注意合并重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问题:一是要明确发展方向,合并重组涉及各项资源的整合,并购重组前各家银行的优势与资源不尽相同,需要梳理思路、聚集优势,而不是化作散沙一团;二是要优化人员管理,原有银行的各部门、领导干部、基层员工、公司文化等都存在差异,如何发挥合并重组后的公司架构优势,最大化人员配置效率,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