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对三家转供电企业作出处罚。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对山西金宝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等三家企业,转供电过程中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给予三家企业警告,并分别处以247万元、219万元和58万元的罚款。
该三家公司转供电过程中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规定,构成电力价格违法行为,电价差价款属于违法收取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鉴于该三家公司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已返还多收电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按照“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情节和整改退还情况,决定对该三家公司予以从轻处罚。
据智通财经消息,2017年11月14日,彩生活(01778)发布公告,于2017年11月14日,该公司透过订立第一份协议、第二份协议、第三份协议及第四份协议,该公司的若干附属公司拟向花样年(01777)的若干附属公司收购深圳市万象100%受益权以及目标公司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总代价为20亿元。
2018年3月1日,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2月28日,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宣布,在彩生活与花样年的特别股东大会上,彩生活向花样年收购深圳市幸福万象投资合伙企业100%受益权及万象美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获通过,标志着彩生活将正式并表万象美。
彩生活年报显示,花样年控股持有彩生活51.69%股份,为实益拥有人及控股股东。
彩生活官网显示,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领先的物业管理及社区服务运营商,2014年6月30日,彩生活作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社区服务企业(01778.HK),上市以来,持续引领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凭借出色的内生式扩展能力,同时兼顾收并购,集团实现快速扩张,成为全国服务规模领先的社区服务运营商。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