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夕,新京报记者走访河南林州、卫辉、山西运城发现,部分公墓陵园涉违规违法销售,一平方米价格从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甚至有0.5平方米的墓穴标价高达10万元,在部分不允许售卖的公益性公墓内,还有价格超百万元的豪华墓地。
荒山改梯田,打造经济园,暗地里却成了碑坟成排的“公墓”。
河南省林州市,一家以“开发荒山 拉动经济”为名头的农业生态园,却将流转来的土地,按平方米计价,划片区销售,安葬逝者。
清明节前夕,新京报记者走访河南林州、卫辉、山西运城发现,部分公墓陵园涉违规违法销售,一平方米价格从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甚至有0.5平方米的墓穴标价高达10万元,在部分不允许售卖的公益性公墓内,还有价格超百万元的豪华墓地。
从业10余年、曾在国内多地从事公墓销售的纪先生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对于非法公墓来说,卖出去的越多,民政部门将其取缔的难度越大,所以经常出现非法公墓以低价、会销等营销模式进行销售,“现在公墓乱象在逐年好转,但暴利背后仍不乏有违法或打着擦边球进行的违规操作。”
开发一期、二期 生态园里暗藏“公墓”
在河南省林州市,占地45亩的九龙山陵园,各类手续齐全,但在当地人眼中,这处墓园并非安葬逝者的首选。即使是该墓园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称,因区位因素及火化等要求,“此处需求不大”。从2015年成立至今,该墓园售出墓穴400余处。
“我们这是林州市最大的墓园。”相对于正规的九龙山陵园,没有任何关于公墓建设、销售审批手续的怡心生态园的销售人员却对外表示。
3月20日,新京报记者来到位于林州市龙山街道蒿园村附近的怡心生态园,进入062乡道,远远便可看到的路边矗立的“怡心生态园产业扶贫基地”的招牌。
基地简介显示:园区距林州市南三环一公里,布局经济林为主,种植核桃、李子等,带动经济,美化荒山。生态园大门右侧墙面贴示的“扶贫基地奖补项公示牌”显示:2018年,该生态园获安阳市级财政投资10万元。
生态园怎会是墓园?新京报记者进入园区询问,门岗值班人员将记者介绍给一位李姓墓地销售人员。沿门岗左侧宽约2米的道路沿山而上,道路两侧均可见已立碑、安葬的墓穴。
林州市怡心生态园,未取得任何手续,非法售卖墓地。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这块是一期项目,基本已经卖完了。”销售人员称,目前正在开发销售的是二期。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一期的墓穴均已绿化,栽种了柏树等植物,而二期大面积黄土裸露,新栽种的柏树苗仅一米左右高,还有挖掘机将山体平整为阶梯式。
“现在二期每平方米是868元,可以优惠一些。”匆匆向记者介绍后,销售人员又急忙招呼一位带着风水先生已选定位置的客户,该客户因村中拆迁需要迁移一座坟墓。销售人员最终帮其划定了一处10余平方米的地块,用于下葬棺木。
“现在平均一天能成交三四单。”李姓销售人员称,目前很多地方在拆迁,坟也需要迁移,加上到九龙山陵园需要火化,很多人就过来买墓地,“咱们这唯一的要求就是为了山体开发整体效果,现在不能立碑了。”
非法公墓成规模 号称“永久使用”
怡心生态园的墓地,对外宣称拥有“永久使用权”。
销售人员指着“墓地使用协议书”上“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的条款介绍,这个意思就是永久使用权。
在该园区的办公室内,并未见到悬挂有任何关于公墓建设、经营的手续。室内一处展板介绍显示:林州市泽源林果主题园(怡心生态园二期)改造荒山300余亩,种植苹果樱桃等树种,实现生态种植与生态采摘相结合的模式。
园区鸟瞰图中显示:园区分为干果生产区、水果生产区、精品水果采摘区等区域,但却不见公墓区字样。
怡心生态园简介显示,园区布局经济林,带动经济美化荒山。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公墓行业从业人士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经营性公墓需要省级民政部门最终批复,并下发公墓经营许可证,之后可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加上“骨灰安放、墓穴销售”等字样。
企查查显示,怡心生态园于2012年成立,营业范围为:种植、养殖。林州市怡心生态园微信公众号及宣传页介绍:这处生态园以立体开发、综合利用为指导思想,最终将形成“松柏盖顶、核桃缠腰、逝者永安”的生态模式。
虽然在销售墓穴,怡心生态园的销售人员却称,“我们这不能叫公墓,咱这开设的是生态园,是以这种形式做的。”
对于是否可能被取缔的担忧,该销售人员称,这里已经经营了六七年了,况且签订的有合同,有保障,其次这里已经形成气候了,“已卖了400处墓地,是林州最大的公墓。即使在几十年以后,政府要在这建公园,咱们这合同也是生效的,它也得给咱们安置了,况且,政府也不会这样弄,因为它赔不起,这坟墓太多了”。
林州市怡心生态园的宣传页显示,园区内售卖公墓。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对于怡心生态园做墓地的相关情况,4月6日,林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中心一位纪(音)姓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领导出去开会了,她暂不清楚情况,待领导回来后,再予回复。
林州市云顶夕霞生态陵园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明月告诉新京报记者,早在2018年,她就曾向林州市民政局反映过该情况,但怡心生态园并未受到任何处罚,至今仍在继续售卖。
“我们是经过林州市政府、民政部门、国土部门同意批准可以经营的合法公墓,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经营。但怡心生态园一个没有任何手续的违法墓地,却没有任何监管仍在公开销售。”郭明月说。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建设公墓,需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豪华墓现身公益墓地 每平方米售价过万
跟林州市心怡生态园变“公墓”的问题相比,作为公益性墓地的卫辉市太行陵园的墓地价格高昂,每平方米单价动辄过万,其中还不乏超标的豪华墓、家族墓。
太行陵园的门头。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卫辉市太公泉镇的太行陵园,是2003年经镇政府批准建设的公益性公墓。
“太行陵园背靠坛山,面朝玉岸山、官印山。”陵园一李姓销售人员介绍,“你看前面的左侧的山,就像县官的案台一样,右侧的山,像是一方官印,老话说:伸手扶着案,税财千万贯。左手扶案,右手掌印,有官有印才能掌权。”
由入口仰视陵园,可见黑黢黢的墓碑夹杂在油绿的柏树间,沿陵园的主道一直向山腰处延伸。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顾客可根据自己需求,选择位置,主路两侧每平方米1万元,靠近山腰处矗立的佛像周边每平方米1.3万元。而据某大型房产平台数据显示,卫辉市新房均价为每平方米6700元。
在跟随销售人员在墓区选购时,记者发现该陵园内不乏超标的豪华墓地及家族墓。在佛像脚下,一处占地约20平方米,铺设着大理石板材的墓地,仅安葬了一位逝者。而在佛像北侧,一处使用植物和大理石围栏隔起的数百平方米的墓园,更为显眼。
“这是一个家族墓。你看这处墓园门口石雕的狮子、大象。狮象把门,状元成群。”销售人员介绍称,这是一位老板购买的,起先只购买了目前面积的一半,之后又进行了扩建,总面积300平方米左右。
记者观察发现,墓园内,大大小小设置了约30多处碑石,而碑石上已经刻字的仅10处左右。
“现在让建豪华墓?”面对记者的质疑,销售人员先表示这是之前建的,而后当记者称也想购买一处如此豪华的墓地时,销售人员又表示称“可以建”。
卫辉市太行陵园是被批准的公益性公墓,该陵园不仅违规售卖墓位,还存在超标墓、豪华家族暮等。
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陵园内走访期间,记者注意到陵园安葬的除卫辉本地的逝者外,还有新乡、鹤壁、郑州等地的逝者。“大部分是新乡的,其次是鹤壁、郑州的。”销售人员称,因交通,环境等因素,外地人来此买墓地的较多。
公益性墓地可以销售吗?销售人员称,“我们这属于公益性墓地,不能说是卖,顾客总得出个成本吧。不过只能开收据,不开发票。”
该陵园另外一位郭姓经理,对陵园的性质也不避讳,其向记者展示的一份卫辉市太公泉镇政府的文件显示,该墓地于2003年由镇政府批复,在神头村西南的荒山坡地占地50亩,建设公益性墓地。“最开始批了50亩,现在都已经建二期、三期了,又新批的地。”郭经理表示,一般农民家里都有自留地,不会在这掏钱买墓地,主要是卖给城市里退休的人。
太行陵园的合同。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卫辉市所属的新乡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称,公益性墓地主要是本乡镇的人员在此下葬,即使收取费用,也只能收取金额很少的管理费。
4月6日,卫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太行陵园确实属于公益性公墓,根据民部部门的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不允许以经营为目的,且不能对外地人销售。对于太行陵园目前在销售的情况,其建议记者联系领导反映,但记者通过其给予的电话拨打三次,均无人接听。
新京报记者走访卫辉市西山生态园林陵园、龙居山陵园、西陵福寿园、龙泉陵园等经营性公墓对比发现,太行陵园的售价与这些经营性陵园价格不相上下。
201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的通知》显示: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当地农村村(居)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实行墓地实名登记,不得向其他人员出售或提供墓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承包经营。
墓穴买卖合同变捐款回赠协议
除了生态园变身“公墓”、公益公墓变营利性公墓,还有未获批销售的墓园,打着捐款回赠的名头销售墓穴。
在山西省运城市,一家名为“天秀陵园”的公墓正在对外销售。企业宣传资料显示,该陵园位于城区30公里外的中条山,手续齐全,一期占地300余亩,设有德孝园、佛圣园、民族园等。
3月29日,新京报记者刚进入该园区,门口的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墓地价位从2万元到10多万元不等。”
在紧邻园区入口左侧的区域,整齐排列着的200余处墓穴,每处墓穴占地1.5平方米,“这是最便宜的,包含碑石的费用,共两万多元。”沿着园区的主道继续向陵园背靠的中条山走,可见道路两侧成排的松柏树后是成片的墓碑,墓穴的单价也逐渐上涨,至陵园最深处一处佛像脚下,单个0.5平方米的墓穴,售价10万元。
走访中,记者对园区内多个墓碑上未刻字的墓穴询问,得知都已经出售。销售人员称,天秀陵园从2007年开始建设销售,至今已售出约3万处墓穴,下葬六七千人。
该园张姓负责人介绍,陵园手续齐全,购买墓穴签订合同并可开具发票。而对方最终展示给记者的发票,却是一份盖着公章的收据。墓地买卖合同,则成了一份物权合同:乙方缴纳功德乐捐款,甲方回赠一处墓地为标的物。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天秀陵园的销售方运城市天秀生态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墓穴销售”等。那么,销售人员口中所谓手续齐全,是否属实呢?
3月30日,运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称,天秀陵园只取得了省民政部门允许的建设手续,但并未批准其经营,正在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
当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其仍在销售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跟你没关系,你可以到手续齐全的陵园购买墓地。”
天秀陵园拟订的“物权合同”,变相销售公墓。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山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天秀陵园在未取得经营手续时,不能对外销售,将向属地民政部门反馈,责成查处。
供需矛盾突出导致乱象 多地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2020年,中国殡葬协会公墓工作交流会上,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王计生曾表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同比例也是逝世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每年逝世的人口将近1000万,这个数字预计在未来二十年还将翻一番。
此前,王计生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表示,我国经营性公墓有3000多家,这与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比如说澳大利亚有2000多万人,公墓数字将近1万多,美国2亿多人,公墓数字将近5万多家。从这个数字就可以反映出,实际上现在中国的殡葬行业,供需矛盾是非常突出的。”
除此之外,民政部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殡仪馆1677个,火化遗体522.7万具,火化率52.4%,比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王计生表示,用中国年均近1000万人的死亡量和近500万火化量为基数进行计算,也从侧面反映出,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造成了乱埋乱葬、治丧活动混乱、行业暴利等现象。
在殡葬行业从业15年的纪先生,对此现象深有感触。他表示,在他入行初期的2007年左右,由几位老板凑资百万承包荒山建设公墓,2个月内,公司的销售业绩就达到了数千万,可谓暴利,“那时候普通白领的工资也不过1000多元,而他们墓地销售人员已能拿到上万元的提成。”
纪先生称,手续不全或非法公墓建设初期往往以低价、会销或与正拆迁的城中村合作,快速地销售一部分墓地,这样有了客户量,墓园内墓碑多,后续销售便于取得新客户的信任。“在给不合规的墓地做销售时,我们销售团队最高时,能拿走75%的提成”。
一位经营性公墓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公墓的利润主要是墓穴和碑石。公墓的选址往往都在荒山、荒地,当地村镇无法开发利用的闲置、偏远地带,土地流转价格低。“我们承包每亩每年500元,价格算是比较高,而绿化后建成墓地,后按平方米计价,确实有利润”。
在碑石方面,有河南某地的石材厂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介绍,碑石根据石材、雕刻等工艺的不同,价格也不同,“一般我们售价3000元左右的碑石,到墓地卖2万元多的都很正常。”
据央视新闻报道,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一般每亩山地成本20万元左右,可修建至少350个标准墓位,按照每个墓位销售价1万元计算,每亩销售额可达350万元。公墓是免收营业税的,墓穴石料的钱和土地成本按每亩50万元算,除去人力成本,墓地经营者的利润超过600%。正是丰厚的利润,使得一些人无视国家法规,肆意违规经营墓地。
为解决供需矛盾等问题。2017年民政部就制定并发布实施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其中提到,长期以来,城市公益性公墓的缺位给社会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城市经营性公墓垄断了城市公墓市场,公墓价格虚高。通过本标准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经营性公墓的建设,引导城市公益性公墓向节地葬、生态葬方向发展,满足城镇居民的基本丧葬需求。
纪先生称,近年来,随着殡葬改革的推进,以及主管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大,殡葬行业乱象逐渐好转。
据民政部官网,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把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从国家层面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全国近三分之一的省份编制印发了包括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在内的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江西、河南等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为满足群众安葬需求、治理散埋乱葬创造条件。
2019年,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配套下发关于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1年,每个省辖市、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省辖市、县(市)、乡镇公益性安葬设施全覆盖。
(刘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