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合新能源(00182)公布,于2021年4月9日,公司全资附属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卖方)、公司全资附属依兰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承租人)与融资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订立权益转让协议I,融资人将向承租人购买设备,购买价约为人民币10.07亿元,以便将设备出租予承租人;承租人与融资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承租人将就融资期I向融资人租回设备,作为代价,承租人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租赁款总额将约为人民币14.431亿元。
公司全资附属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商)、承租人与融资人以订立以下协议的方式协定融资租赁安排II:融资人将向承租人购买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购买价约为人民币1.428亿元,以便将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出租予承租人;承租人将于融资期II向融资人租回建筑物及配套设施,作为代价,承租人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租赁款总额将约为人民币2.055亿。
购买价I与购买价II的总和指融资租赁安排的总购买价,约为人民币11.5亿元。
根据融资租赁安排,该公司将共产生人民币11.27亿元的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购买设备及收购和建设建筑物及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