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作为我国金融体系主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同比增加19.6万亿元,累计对7.3万亿元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金融系统累计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在支持国民经济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恢复正常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王刚日前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银行业应深入学习刚刚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认清环境变化和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在自身取得高质量发展新突破的同时,更精准高效地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实体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
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金融时报》记者: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宏观政策作了哪些统筹安排?对短期和中长期政策作了哪些有序衔接?
王刚:在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2.3%的基础上,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恢复设定年度经济增长指标以引导市场预期,将2021年GDP增长预期目标定为6%以上,消费物价指数增长3%左右。宏观调控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不急转弯”。货币政策表述上,延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口径,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相比,增加了“精准、合理”的要求,既要把精准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又要避免大水漫灌,警惕资产价格泡沫,纠正银行经营贷等资金流入楼市、股市之类的违规行为,更合理地把握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的关系。
在总量指标上,一是要求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2020年我国名义GDP增长3%,为对冲疫情影响,广义货币供应量(M2)实际增长10.1%,社会融资规模增长13.3%,既远高于当年名义经济增速,也高于各自近3年平均增速2至3个百分点。鉴于2020年实际经济增速低于潜在经济增长率约3个百分点,且2020年四季度GDP增速已回升至6.5%,超过2019年增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市场机构普遍预计我国2021年GDP名义增速有望达到两位数,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也指出“实际过程中可能增长的更高一点”。预计全年M2增速在10%左右,社会融资规模增速12%左右,人民币贷款同比增加19万亿元左右,在确保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的同时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二是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经济增速下行和逆周期调控政策加码共同推动2020年我国宏观杠杆率攀升23.6个百分点,创金融危机以来年度最高涨幅。但随着疫情影响逐渐消退、经济增速回升和逆周期政策有序退出,按照社科院统计口径,2020年四季度我国宏观杠杆率已经下降1.1个百分点。鉴于2021年经济名义增速大概率实现两位数增长,逆周期政策继续平稳有序退出,债务增速大概率略低于名义经济增速,加之受去年一季度的基数效应影响,预计2021年上半年我国宏观杠杆率适当下行,下半年略有回升,全年与2020年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
推动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
《金融时报》记者:“十四五”规划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金融机构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分”。那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哪些措施,继续主动推进信贷结构调整,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薄弱环节,相应平稳有序压降对房地产领域的资金投入?
王刚:银行业应该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加大对制造业支持力度。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十四五”规划要求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取消了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考核指标,并在要素保障方面提出“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2020年信贷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制造业贷款新增2.2万亿元,超过前5年之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35.2%,增幅高于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速15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建议金融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如研究设立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适当提高制造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试点对全国性银行建立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高技术制造业贷款余额和增速考核机制等,以此推动银行业对制造业金融支持规模稳步提高,期限合理延长,结构明显优化,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继续推进普惠金融,有效扶持市场主体。当前国内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受疫情冲击较大,为助其恢复元气,需要金融机构继续“雪中送炭”。为此,《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1年要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一是延续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在融资担保支持方面,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二是完善便捷有效、需求旺盛的信贷支持方式。要求金融主管部门引导银行业扩大信用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要求大型商业银行继续发挥普惠金融领域的“头雁”作用,在2020年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长54.8%,增量1.57万亿元的基础上,2021年要继续增长30%以上,增量不低于1.45万亿元。多措并举以期推动2021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在去年同比增速30.3%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高增速。
三是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我国发展新优势。在金融支持方面,规划要求“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产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建议金融主管部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加大布局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国家科技重大战略领域力度,试点将全国性银行相关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全国性银行要借助金融控股公司平台,积极整合旗下各类机构特长,协同完善全周期精准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四是有序压降房地产信贷投放。自2019年7月信贷结构调整座谈会召开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投放中新增贷款占比不断下降,房地产泡沫化金融化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20年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速11.7%,连续29个月回落,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12.8%),余额占比降至28.7%,增量占比26.1%。2020年年末金融主管部门出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监管新规,就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按揭贷款占比分不同类别机构设置了差异化的监管指标。“十四五”规划要求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金融机构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分。为落实上述要求,金融主管部门对个人经营贷款绕道流入楼市等现象加大打击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管要求,根据需要平稳有序压降房地产贷款,有效防范房地产集中度风险;二是优化房地产贷款结构,加强行业组合管理与限额管理;三是强化资金流向监控,加强针对房地产企业的风险监控与研判。
实现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金融时报》记者:在2020年金融行业让利实体经济1.5万亿元的基础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要求“务必做到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对此,您认为应如何着手实施?
王刚:从实施路径看,对银行资产端和负债端应分类施策。
一方面,优化存款利率监管,稳定银行负债端成本。自去年底以来,金融主管部门一是加强异地存款管理,明确禁止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各种渠道开办异地存款,自2021年一季度起将相关情况纳入MPA考核。二是加强互联网渠道存款管控,禁止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三是继续加强结构化存款监管,将保底收益率纳入MPA考核,2021年要着力防止其规模大幅度反弹。由于2021年信用体系较之上年边际收紧,银行业特别是中小银行吸收和稳定存款压力较大,可能加大主动负债力度,推动主动负债成本和综合负债成本上行。宜尽快发布《商业银行负债管理办法》,推动银行强化负债业务管理,完善负债成本监管手段,视需要加大调控力度。
另一方面,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在让利实体经济背景下,2020年12月新发放贷款利率5.08%,较上年同期低80个基点。鉴于2021年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市场利率提升,预期贷款名义利率会有所回升。随着国内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步入上行通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逐步筑底,综合通胀指数或较快回升,实际贷款利率伴随通胀上行回落的概率较高;同时,在引导继续让利实体经济的背景下,央行可通过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引导普惠小微贷款利率继续稳中有降,监管部门可保持监管力度,进一步鼓励银行适度减免服务收费,确保实现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宜通过强化负债成本管理、优化资产结构配置,努力实现净息差基本稳定,持续让利实体经济。
切实落实风险防控要求
《金融时报》记者: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的基础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具体应该如何落实?
王刚:首先是继续加大不良资产认定、处置力度。近年来,银行业不良资产认定标准提升,处置进度加快,2020年处置不良贷款3.02万亿元,2017年至2020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8.8万亿元,超过之前12年总和。2021年,监管部门有望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进一步拓展风险分类覆盖面,提升不良资产认定标准。受疫情影响,需处置的不良资产规模或将增长,需进一步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体系,丰富和拓展中小银行处置渠道,稳步加大银行业“净表力度”。
其次是完善制度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推动银行资管产品平稳过渡。2020年7月末,人民银行等多部委研究决定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年末。为有效治理影子银行风险,建议监管部门及时发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监管细则,压缩监管套利空间,推动整改一步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锁定存量资产,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再次,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分类施策,为股权资产、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等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合规处置方式和渠道。
最后是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按照“十四五”规划中“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的要求,明确责任顺序,落实主要控股股东责任、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真正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金融时报》记者:“十四五”规划提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了2021年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您认为改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王刚:一是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十三五”时期我国绿色金融较快发展,到2020年年底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到11.5万亿元。但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尚未将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提升至战略发展层面,公司治理框架很少包含绿色金融配套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支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和意识很容易被绩效考核压力和经营指标冲淡。为如期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际承诺,需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给予绿色发展更有力的支持。为此,应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更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
二是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和尽职免责制度。绩效考核是引导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指挥棒”,是推动金融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2021年年初财政部修订发布《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通过调整优化指标体系将服务国家战略与银行经营直接挂钩,有助于引导商业银行形成规模与效率、短期与长期以及风险与收益平衡发展的经营理念,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此基础上,应同步修订《商业银行绩效考评监管指引》,完善风险与收益平衡兼顾的考核指标体系,优化高管人员薪酬结构,建立市场化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坚持绩效激励与风险损失挂钩原则,落实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管理制度,强化薪酬费用管理。借鉴科技企业做法,稳步推进员工持股试点。
三是多措并举完善银行资本补充渠道,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继续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要求。维持银行业适当的利润规模,夯实内源资本补充基础;引导主要控股股东适当下调回报预期和分红要求,增加利润留存,增厚核心一级资本的安全垫;坚持分类施策,完善银行资本补充政策体系,鼓励大型银行探索推出合规的创新资本补充工具;探索转股型二级资本债、附次级条款的可转债等工具创新,推动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政策进一步落地起效;有序拓宽银行资本补充工具投资者范围,解决银行体系资本补充工具互持难题。
(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