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002450)4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4月6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目前公司已向深交所提出复核申请。若深交所作出受理的决定后,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复核期间,深交所作出的相关决定不停止执行,公司股票于4月1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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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下达终止上市决定!*ST康得4月14日进入整理期
*ST康得退市进入倒计时。
4月6日晚间,在*ST康得披露年报后的第十五个交易日,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早前,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ST康得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追溯重述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同时,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康得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依照相关规定,*ST康得股票终止上市。
据了解,*ST康得股票将自2021年4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ST康得退市符合九字方针
4月6日晚间,*ST康得同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内容显示,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3.52元/股,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在业内人士看来,*ST康得退市对于净化A股市场生态,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邢会强表示,*ST康得的退市,有利于净化A股市场环境,防范此类“毒瘤股”对投资者利益的继续侵害。资本市场是一个优胜劣汰的市场,只有将“毒瘤股”驱逐出公开资本市场,才能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闲置资金流向优质上市公司。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获得稳定、长期回报的重要手段。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最大利益,也是一项公共利益。依法将“毒瘤股”退市,符合该项公共利益。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政也表示,“*ST康得退市可能会使部分投资者蒙受一定的损失,但这一退市举措是对A股市场的‘刮骨疗毒’,是落实‘零容忍’要求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净化A股市场环境,更好地防范此类‘毒瘤股’对投资者利益的侵害。”
鼓励投资者积极维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梳理,自去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史上最严退市新规以来,至今仅四个月时间里已有十余家企业收到“退市通知”,常态化退市机制落实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随着常态化退市机制的建立,市场专家也一致认为,从投资者保护角度,因违法违规而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不能“一退了之”。
本次*ST康得退市,专家建议投资者由投保机构代表诉讼索赔,理性维权。
邢会强指出,资本市场上没有包赚不赔的买卖,无人保证资本市场上没有造假的公司。
他表示,投资者不小心投资了含有造假成分的上市公司,一方面可以依法维权,挽回部分损失。建议投资者委托国家设立的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其诉讼和索赔。另一方面,求偿不足的风险只能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这是“投资自负”原则的应有之义。
“希望投资者能吸取投资失败的教训,擦亮眼睛,加强调研,仔细甄别,审慎投资,理性投资,千万不可闭着眼睛买股票,光听小道消息就投资。”邢会强补充说。
针对此次*ST康得退市引发的投资者维权问题,秦政则建议称,投资者可以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等多种形式的司法途径进行索赔。
秦政尤其指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维权难度的有力手段,在征集阶段,适格投资者可以积极向投资者保护机构提交授权以加快启动进程。(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