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答一财: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对入选银行整体资本补充压力不大

财经
2021
04/13
08:37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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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川

[ 央行规定,第一组到第五组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 ]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对银行业附加资本压力有多大?

“从附加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后的舆情反馈来看,市场反应总体积极正面,大家认为监管力度符合预期,入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整体资本补充压力不大。”4月12日,在央行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局长李斌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这是李斌出任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局长以来,首次亮相央行新闻发布会。

4月2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这是继今年年初起正式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后,借鉴国际监管经验,进一步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监管要求。

据了解,此次《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牵头制定,作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牵头部门,宏观审慎管理局核心职能在于通过宏观审慎政策来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大而不能倒”问题。

李斌表示,这个规定是对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指导意见的落实,也是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的一个配套规定,是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迈出的重要一步。总的来看,附加监管规定有利于系统重要性银行保持充足的资本实力和损失吸收能力。

其中,《规定》中最受市场关注的内容主要是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附加资本水平的明确。央行规定,第一组到第五组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

“五组之间过渡比较平滑,整体水平与国际要求也是适应的。”李斌称,“我们做了认真的测算,相对于我国银行业目前实际资本水平压力不大,如果银行同时被认定为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全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也不叠加,采用二者孰高原则确定,不会额外增加银行的负担。”

李斌指出,《规定》从附加监管指标体系、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措施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了附加监管要求。既考虑了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国际惯例,也结合了我国银行业的特点和实际监管需要,是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的一个一般性框架。

(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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