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民商创科(01632)发布公告,于2021年4月13日,贷款人前海民商创科数字科技(深圳)(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金额合共最多为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为期不超过五个月。
据悉,借款人为民商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公告称,贷款将主要由借款人用作其营运资金及提高其短期流动资金。鉴于本集团尚未物色具盈利回报的合适投资机会,提供贷款被视为对本公司有利,原因为其令本公司能够于短期内赚取年利率8%的合理回报,其较中国的银行提供的定期存款利率为高,且提供贷款可扩阔本集团的收入来源。
因此,董事认为,尽管提供贷款并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惟其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且贷款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