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投资屡次失败 他靠受贿弥补亏空
“刚参加工作时很清贫,但快乐无瑕。后来接触的人多了,看着老板们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开始有了贪念,有了物质的欲望。当有了一点权力后,思想更放松了警惕。当看着别人在KTV一掷千金后面不改色,开始羡慕不已,想赚钱的欲望像野草一样疯长,开始借钱炒股,亏了向企业老板拿钱补亏,最终一次收了300万元。”
回顾自己蜕变的过程,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科原科长娄霆在悔过书中作了深刻的自我反思。2020年12月,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决,娄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娄霆出生在普通的农民家庭,曾经的他定过目标、有过梦想。2003年,娄霆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那时他也是满腔热血,一心想着把工作做好。但是随着工作地位、社会交往、家庭环境的变化,其接触老板商人的机会也越来越多,思想上萌发了“出人头地”的想法。
娄霆所谓的“出人头地”,正是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异化扭曲的导火索。为了“经营”好自己的人生,他以买车、投资药店、股票亏损等借口向企业老板索要钱财,沉迷于跟他们一起赌博,从一名曾经优秀的业务骨干,逐渐蜕变为腐败分子。
2015年上半年,股市持续升温,尽管此前没有炒过股、也不会炒股,但是娄霆仍禁不住诱惑筹集资金进入股市。随着行情的变化,他开始出现亏损,后来陆续交给三四个朋友帮着炒,也都亏损严重。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商人朋友陆陆续续拿出五六十万的钱帮他补亏,让他的思想道德防线一再坍塌,沉迷在“鱼”与“熊掌”可以兼得的幻觉中。
因自己的公司涉及外汇、贷款等业务,有求于娄霆的企业老板蒋某便投其所好,以股票消息作诱饵。此时的娄霆就像输红眼睛的赌徒,拼命购买股票,结果越陷越深、越亏越多,心理产生了巨大的负担和压力,便收了蒋某300万元来弥补股票损失,还自认为蒋某以股票为饵套住自己,理所当然予以补亏。
为了追逐金钱,娄霆还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寻找其他“商机”:将银行贷款转借给管理服务对象,获得不菲的高利转贷违规所得,并利用职务便利,在外汇管理、银行揽储、人员招录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钱款。此外,他还毫无节制地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超市购物卡、香烟等财物,并多次在高档餐饮场所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就这样,一心做着“发财梦”的娄霆,一步一步陷入腐败的深渊,早已忘记了自己作为党员、作为公职人员所应坚守的那份本色和操守,最终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
“我现在常常望着那一扇窗口,只能看见天空,偶尔能看见一只鸟飞过,乃至于此才发现,自由有多么重要,正常的日子有多么难得!”这是娄霆在《忏悔录》中留下的悔恨。2020年7月,当办案人员与娄霆进行审理谈话时,他不停地说对不起,向单位致歉、向家人致歉;他还说他很孤独,很想和同事、家人说说话;最后说到他一直在反思,愿意从新开始自觉地遵纪守法、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愿意用今后的所有生命去照顾父母、陪伴妻子、呵护儿子……
面对利益的诱惑以及复杂的环境,娄霆逐渐迷失了自我,将权力变成了吃拿卡要的资本,并一步步葬送了自己的前途。这一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件,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有鉴于此,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台州市中心支行认真开展案件剖析工作,通过以案为鉴、以案说纪、以案明责、以案示警等方式,抓好警示教育;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强化以案促改;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交往的规定,营造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亲”“清”的政商关系;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努力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纪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娄在霞 HN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