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能产业迎来政策风口。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提出了2个目标:
到2025年,各地基本建立起完善规范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流程,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基本完善,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一批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
到203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5年翻一番。
推进地热多层次开发利用
地热能从热能品位高低来分,主要分为可直接利用的地热资源和能够间接利用的浅、中深层地热能。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在京津冀晋鲁豫以及长江流域地区,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在重视传统城市区域浅层地热能利用的同时,以高质量满足不断增长的南方地区供暖需求,大力推进云贵高寒地区地热能利用。
据了解,浅层地热能属于可再生的清洁能源,一般是指地表以下200米范围内。虽然浅层地热能具有埋藏深度浅、储藏量大、易于开发等优点,但由于其品位较低,不能直接被利用,因此往往需要与地源热泵技术相结合来实现对浅层地热能的利用。由于中深层地热能温度较高(可以达到90℃甚至更高),因此,在利用中深层地热能时仅考虑为建筑物供热。
《征求意见稿》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比如,针对地表水资源丰富的长江中下游区域,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供暖供冷等。
在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领域,《征求意见稿》要求,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在京津冀、山西、山东、陕西、河南、青海等区域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宜采取地热区块整体开发的方式推进地热能供暖,调动企业保护资源、可持续开发的积极性,鼓励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的供暖形式等。
顶层支持政策将出台
“十四五”地热能的顶层设计正在加快推进。
除了《征求意见稿》,此前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提出,因地制宜推广各类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积极推广地热能开发利用、合理发展生物质能供暖、继续推进太阳能和风电供暖。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中关于地热部分的初稿此前也已经编制完成,并在优化论证中。
目前地方也在积极推进地热能发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2021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要求,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应用地热能。
《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也明确,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电供暖、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
湖南省4月9日在长沙启用了全省首个涵盖“源-网-荷-储-用”全链条的零碳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项目利用技术上的优势,深挖浅层地热能潜力,创新性建设预制式能源方舱,实现零碳供能,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河南则计划2021年将完成大气污染通道城市及汾渭平原城市地热能供暖监测全覆盖,2022年将基本实现河南省全覆盖。
地热产业未来具有较大开发潜力
对于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国内企业已有涉及。4月,大港油田与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签订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启动碳捕集、驱油利用与封存,以及风电、地热、光伏等方面的合作。中石化集团与河南省合作,计划“十四五”期间在河南新增地热能供暖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
在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李伟看来,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普遍适宜,尤其适宜在北方夏热冬冷地区规模化开发利用,浅层和水热型地热能供暖(制冷)技术也已基本成熟。我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规划区浅层地热能资源年可开采量折合标准煤7亿吨,水热型地热能、干热岩型地热能资源更是不可估量。
联美控股总工程师武海滨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我国拥有世界上体量最大的地热产业,也开发了一批多元化供热示范项目和地热发电项目。地热的有序开发是未来实现城市能源高质量服务与零碳排放协调统一的关键环节,具有相当的投资潜力。
“联美控股正在探索把地热能开发利用作为解决城市能源问题的关键技术手段,以‘土壤源热泵+智慧运营’的模式为城市大型公建及高端住宅提供冬暖夏凉的优质服务;以‘中深层无干扰地热技术或中深层地热水梯级利用技术+智慧运营’为北方城市提供清洁化供热服务。”武海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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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