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东方(00593)公布,于2021年4月14日,该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的一封函件,当中载列以下恢复股份买卖的复牌指引:公布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所有未决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修改; 证明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公布所有重要信息,供公司股东和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将已连续停牌18个月的证券除牌。就公司而言,18月期间于2022年9月30日届满。公司股份继续停牌以待公司遵守复牌指引。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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