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4月14日下发的一份监管关注,才让外界知晓,通策医疗(600763)于2016年5月24日披露的一份旨在防范和解决同业竞争的股权转让方案,已经于2019年5月24日承诺履行期限届满,但直到2020年10月21日上市公司才披露相关情况。
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以及控股股东违反了相关规定,对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吕建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华予以监管关注。
为何应该披露的信息要延迟近一年半才信披露并导致交易所监管关注?《华夏时报》记者询问通策医疗方面,对方回应称,关于要不要信披,上市公司曾和监管员沟通过,商量的结果是“不用发”,但现在交易所又认为应该信披。“你只要看对公司本身业务有没有影响就好了,不用看这个。”通策医疗方面向记者强调。
未履行的股权转让
2016年5月21日通策医疗发布公告,终止对杭州海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骏科技”)的股权收购。现由通策医疗董事长吕建明控股的海骏科技,当时持有杭州一牙数字口腔有限公司(下称“一牙口腔”)100%股权、江苏存济网络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存济医院”)100%股权、上海三叶儿童口腔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三叶”)38.75%股权。
一牙口腔主要业务为隐秀数字正畸,处于通策医疗的行业上游。存济医院主要业务为海骏医疗云平台与存济生殖健康诊疗,主要是对医疗机构提供云服务以及业务指导,与通策医疗事业务不同。上海三叶主要业务为三叶儿童口腔医院连锁管理,属于信息化服务业务,与通策医疗业务紧密依存,2016年的时候还没有构成同业竞争。
2016年5月24日,通策医疗又发布公告,称为防范及解决未来可能产生的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骏科技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公司与海骏科技形成相关方案,海骏科技出具书面承诺,在36个月内将其持有的一牙口腔与存济医院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或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海骏科技在上海三叶的38.75%股权对应的股东表决权授予给通策医疗享有,上海三叶全体董事由通策医疗委任,由通策医疗对上海三叶享有实质控制权。
2019年5月24日,承诺履行期限届满,由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不及预期,海骏科技未能将标的公司转让予通策医疗或与通策医疗无关联的第三方。
该情况通策医疗当时并没有做信披。直到2020年10月21日《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骏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变更防范/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方案的公告》里面才披露出来。
被监管关注有苦衷?
上交所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约定的有关防范并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涉及公司经营发展与业务安排等事项,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相关承诺方应当按照约定如期履行承诺事项,并就完成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法按期履行,确需延期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之间有关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于2019年5月24日履行期限届满,但迟至2020年10月21日才披露承诺未能如期履行的情况。
上交所认定,通策医疗、控股股东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3条、第11.12.1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吕建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华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是否都得上信披标准交易所都有监管指示,完全可以对照执行,应披不披且拖这么久披露是不应该的。
某上市公司董秘向本报记者表示,关于信披,有明文规定要披露那就披露,没有明文规定,就参考同类型案例,再结合事件对公司的影响程度综合判断下。“监管员说不用披露,后来交易所又认为应该披露,这种情况不多。”
通策医疗官网介绍显示,其是一家以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主板上市公司,在全国各地开设了近30家口腔医院,是中国大型口腔医疗连锁机构。公司旗下杭州口腔医院创建于1952年,是世界上较大的口腔医院,并于2016年5月挂牌中国科学院大学杭州口腔医院。作为中国医药具有竞争力上市公司50强企业,连续五年入选“福布斯中国最具潜力中小企业100强”。
刚披露的年报显示,通策医疗2020年营收近21亿,同比增8.12%;扣非净利逾4.73亿,同比增3.77%;现金流近7.1亿,同比增7.52%。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