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条例提出,北京将探索“点状供地”等灵活供地新方式。
据了解,北京市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五个区全域,以及房山和昌平两个区的山区,面积约为1.11万平方公里,包括92个乡镇、13个街道,常住人口256万,农业人口106万。生态涵养区是首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法制处处长陈少琼介绍,针对产业发展供地难问题,条例规定,明确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水平;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要优先保障生态涵养区建设用地需求。同时,还将按照减量、集约、富民原则,探索制定点状供地等灵活供地新方式的政策,并对有关区给予支持和指导。
陈少琼表示,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点状用地”的相关文件,从各地实践来看,在支持和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决不允许打着“点状用地”的旗号,以乡村旅游名义建设商品住宅、私家庄园、私人别墅等房地产项目,造成耕地 “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性,不得随意调整规划为“点状供地”提供空间。
此外,条例还规定,围绕保障“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通过重点领域补偿、综合性补偿、市场化补偿、区域差异化补偿和横向补偿等方式,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据悉,条例将于2021年6月5日起施行。
(常丹丹 HO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