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清洁能源集团(01250.HK)公布,于2021年4月16日,附属公司(为公司间接附属公司)与连州公司就向附属公司转让水电厂的经营权订立经营权协议,据此,连州公司同意向附属公司(或其控股公司)转让水电厂的经营权,自水电厂之经营权移交之日起计为期20年,惟须取得抽水蓄能项目的批准。附属公司根据经营权协议应付之基本经营费用为每年约人民币4102万元。
董事认为,订立经营权协议将巩固集团于中国清洁能源领域之地位。水电厂位于中国广东省连州市,且公司认为该位置有利于水电业务的发展。尽管经营权协议乃于集团之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但订立经营权协议标志着集团目前清洁能源业务之扩展。
依托发展是次水电项目的机遇,集团可建立风光水储输一体化能源基地,以产生更大的规模优势与经营效益,预期未来将为集团带来更稳定的收入及现金流,优化集团的清洁能源电站资产组合,最终为股东带来更大的回报。同时,是次项目将为广东省率先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