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消息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4月20日披露,该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孙男、张行犯职务侵占罪一案。
2019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张行在担任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客户及渠道部负责人期间,伙同其下属被告人孙建男,利用二人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合作客户、自公司提取待付客户业务款的方式,将公司钱款人民币111461.35元占为己有,其中孙建男分得赃款人民币2.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行、孙建男无视国法,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结伙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有,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张行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孙建男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在案冻结孙建男非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依法没收。
(常安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