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1-020号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转股代码:190061 转股简称:川投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22,041,940.5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4,402,146,445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2,815,649.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2.91%。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因可转债转股可能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准调整分配总额,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详细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1年4月22日, 公司召开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报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响应证监会、 上交所关于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号召, 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此次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布局,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