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4月22日,河南银保监局公布一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河南中牟农商行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管人员;对本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授信余额超比例;以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对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购买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被河南银保监局合计罚款16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一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4月16日。
(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