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603000,股吧)(603000,股吧)留言咨询“刚需35岁限制”相关问题:很高兴政府能够看到群众的呼声出台房产新政,但我看到刚需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而我们刚好在这个年龄线上,我们农村出身,一直秉承依靠自己力量买房,正在我们攒够了首付买房之际,房价大涨或全款,期望新政出台,新房价格低些,其他刚需条件我们都符合唯独因为年龄被限制了。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称,关于网友反映的定义刚需购房者年龄问题,合肥市房产调控新政并未排除35周岁以上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对于35周岁以上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可参加普通购房者摇号购房。同时,合肥市已出台的《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对人才租房、购房均有稳定的保障途径。
此前,4月初,合肥市发布了一项房地产政策,其中规定,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在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政策解读中,阐释了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而对于刚需购房人的解释,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政策解读表示,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
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博客,微博)综合自人民网、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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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