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次遭监管部门处罚的拉卡拉(300773,股吧),近日又曝出员工收回扣被判刑的新闻。据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2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1年3月1日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2于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在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运行部担任系统管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拉卡拉公司短信通道业务供应商北京中讯集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创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手机转账给予的回扣共计人民币116,130.95元,全部归个人花用。2020年10月22日,被告人周某2在本市闵行区被抓获。到案后,周某2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2作为公司企业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2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指控本案定性及援引法律条款正确。辩护人对此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一、被告人周某2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孙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