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集团控股(08109)发布公告,于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与第一认购人订立第一认购协议,第一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607.85万港元的第一票据。
于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与第二认购人订立第二认购协议,第二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285.32万港元的第二票据。
于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与第三认购人订立第三认购协议,第三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113.39万港元的第三票据。
于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与第四认购人订立第四认购协议,第四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110.85万港元的第四票据。
于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与第五认购人订立第五认购协议,第五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311.61万港元的第五票据。
根据票据的条款及条件,票据将按每年2%的票息率计息。票据可按换股价每股股份0.31港元(可予调整)兑换为新股份。票据的到期日为票据的发行日期满第一周年当日。
换股股份4609.73万股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布日期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0.32%;及经发行换股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9.36%。
据悉,票据的本金额为1429.02万港元,换股价每股0.31港元较最后交易日收市价每股0.3港元溢价约3.33%。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