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76家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全部停止开展业务,3210家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已经清零。”第一财经记者获悉,日前,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21年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回顾总结了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特别是过去三年时间里,中央各有关部门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彻底推进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增量风险完全遏制。截至2020年末,4676家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全部停止开展业务。中央部门和地方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取缔违规机构。二是存量风险大幅压降。截至2020年末,3210家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已经清零,对存量尚未清零的机构,建立跟踪机制定期通报督导。三是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持续推进。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严重违法平台立案打击。公安机关缉捕外逃犯罪嫌疑人近百名,形成强大震慑。四是追赃挽损工作稳步推进。北京、广东、深圳等地依法追缴明星代言费、广告费、高管奖金取得一定成效。公安机关累计追缴涉案资产价值约860亿元。采取引入征信系统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尝试性措施,不断提高债务追偿专业化水平。五是社会风险意识明显增强。持续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人民群众的投资风险意识和对金融诈骗的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当前,网贷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心已转入存量风险处置和长效机制建设。会议要求,要认真总结P2P网络借贷发展蔓延的深刻教训,高度警惕各类违法违规互联网金融活动死灰复燃,持之以恒做好网贷存量风险处置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利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大正常退出机构风险化解力度。要持续加大监测力度,严禁停业机构开展新的网贷撮合业务。要督促有关机构制定并严格执行明确的兑付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鼓励从多方面保全资产。要强化管控,加强对重点平台监测,加大民事诉讼介入力度。
第二,依法加快刑事立案机构资产处置进度。进一步加大涉案资产追缴处置统筹力度,提升案件侦办和审判效率。切实做好“阳光办案”,及时公布案件处置进展,回应出借人关切。对于难以良性退出、出借人反映强烈的机构以及停业后转入线下继续经营的机构,要尽快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追缴被不法分子贪污、挪用或被借款人恶意逃废的出借资金。利用反洗钱系统加大对网贷平台及其股东资金流向的穿透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网贷机构借款人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鼓励各地通过信用惩戒、资产追踪、灵活变现等多种方式,防止借款人逃废债,提高出借人兑付比例。
第四,健全网贷风险监管长效机制。对任何非持牌从事互联网放贷业务的平台,一律按照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查处。要强化科技监管力量,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监管有效性。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要坚持鼓励金融市场依法公平竞争,着力破除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及时制止“伪创新”“乱创新”。
(季丽亚 HN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