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财经
2021
04/29
06: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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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4月28日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扩大钢铁资源进口,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引导钢铁行业降低能源消耗总量,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4号

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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