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5 月 3日丨中国幸福投资(08116.HK)发布公告,诚如公司此前的公告所披露,高等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对卖方作出终审非正审判决,据此,命令卖方支付(其中包括):1.2亿港元连同由2017年11月28日至判决日期按年利率8%计算的利息,以及其后直至悉数付款日期按判决利率计算的利息;及2。待评估的损害赔偿连同相关利息。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正就执行判决寻求法律意见。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自2018年11月5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