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幸福投资(08116)发布公告,高等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对卖方作出终审非正审判决,命令卖方支付(其中包括):
1.1.2亿港元连同由2017年11月28日至判决日期按年利率8%计算的利息,以及其后直至悉数付款日期按判决利率计算的利息;及2。待评估的损害赔偿连同相关利息。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就执行判决寻求法律意见。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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