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华国际控股(00539,HK)宣布李铭洪先生及李源超先生已提出辞任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起生效及梁剑虹先生已提出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李铭洪先生于辞任执行董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董事会成员及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授权代表职务。梁剑虹先生于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主席及审计委员会的董事会成员。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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