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海南椰岛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广州溢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海口川池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长荣投资有限公司就诉讼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21年5月7日,公司与溢城公司、川池公司、长荣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溢城公司、川池公司、长荣公司向公司支付1500万元及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延迟支付利息等,合计人民币15,615,882元。2021年9月30日前,溢城公司、川池公司、长荣公司再向公司支付1500万元。
2、在收到15,615,882元后5日内,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2020)琼01民初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已被冻结的部分资产。
3、如溢城公司、川池公司、长荣公司未按约定付款,公司有权恢复本案的强制执行申请。
4、本协议自公司收到溢城公司、川池公司、长荣公司支付的15,615,882元后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第一笔和解款项15,615,882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