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丽人回应被强制执行22万元:与事实不符

财经
2021
05/10
22: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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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丽人回应被强制执行22万元:与事实不符

5月10日消息,话题“都市丽人被强制执行22万”登上微博热搜。据悉,5月8日,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粤1973执8298号,执行标的221770元,执行法院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对此,都市丽人通过官方微博“都市丽人时尚内衣”发布声明称:“我司与吴朝瑜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我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该案目前正处于法院审理阶段,不存在强制执行,所谓的”强制执行“与事实不符。都市丽人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都市丽人回应被强制执行22万元:与事实不符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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