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仕控股惠而浦后提前换届董事会

财经
2021
05/11
12: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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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仕控股惠而浦后提前换届董事会

历时8个月,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600983)去年披露的由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发起的部分要约收购成功完成,格兰仕最终持有公司股份391661649股,占公司总股本51.1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因公司股东结构已发生变化,原任期于2022年9月18日届满的董事会、监事会将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去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书面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正在筹划部分要约收购事项,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次要约收购系格兰仕向惠而浦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467527790股,占惠而浦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1.00%;要约价格为5.23元/股。此外,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390883890股(占惠而浦股份总数的51%),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截至2021年4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个账户共计391661649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截至2021年5月6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收购人持有公司股份391661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约51.10%。格兰仕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梁昭贤先生和梁惠强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值得关注的是,实控人变更公告当天,公司发布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告,惠而浦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原任期于2022年9月18日届满,但鉴于公司股东结构已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换届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第八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从提名情况来看,格兰仕方贡献了绝大多数新提名人选,而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仅保留了4人。《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5月6日,惠而浦投资与格兰仕签订《股东协议》,就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其中对于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席位选举进行了约定。协议显示,只要格兰仕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受制于公司章程和所有适用法律的规定,双方同意其应支持并尽其最大努力,促使格兰仕推荐的9名人选被提名和选举为董事,包括7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促使惠而浦投资推荐的3名人选被提名和选举为董事,包括1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以及促使格兰仕推荐的一名非独立董事人选被选举为董事会主席。

虽然换届相关选举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格兰仕方面管理层进入上市公司基本已成定局。不过近年来惠而浦业绩表现一般,2019年-2020年已连续两年亏损,此外去年8月,惠而浦因披露的2015和2016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遭到证监会处罚,并遭部分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股票且在2017年7月26日仍持有的投资者起诉索赔。据处罚文件,惠而浦通过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少记销售折扣、延迟确认销售费用、收入跨期确认、少记营业成本等方式,两年虚增营业收入2.45亿元,虚增利润2.23亿元。其中,累计虚增2015年度营业收入8829.14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比例1.3%;累计虚增2015年度利润1.18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比例21.44%。而因此事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是可以索赔的。今年3月份,该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揭露日问题成惠而浦索赔案争议焦点,惠而浦方面认为,应当以其公告被证监会处罚之日作为揭露日,而投资者方面则认为,2017年7月27日惠而浦发布的会计差错提示性公告,已达到了揭露的效果。目前该案还未有判决结果下达,不过根据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就虚假陈述股民提起民事诉讼,公司预估赔偿款人民币2581882.26元。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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