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不及时 甬金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财经
2021
05/12
22: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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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不及时 甬金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5月12日,上交所官网披露《关于对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申素贞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决定称,经查明,2021年4月15日,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追加确认2019年度和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2019年7月,因公司未核查新增供应商香港瑞浦有限公司与青山集团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未及时将香港瑞浦确认为青山集团下属公司,也未将与香港瑞浦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程序。2019年,公司与香港瑞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6.28亿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8%。2020年,公司向香港瑞浦采购原材料70,330.61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27%。上述与香港瑞浦日常关联交易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未进行预计,也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公司预计向福建青拓物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900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750.58万元,超出预计金额2,850.5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98%。公司预计向青山集团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发生冷轧不锈钢板带产品等关联交易2,800万元,2020年实际发生相关关联交易5,293.64万元,超出预计金额2,493.64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86%。公司未就2020年上述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21年4月15日才补充公告。

公司未准确核实供应商的关联方身份,与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超出预计后未及时补充披露义务,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申素贞予以监管警示。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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