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招商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张燚、孙远航作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于2021年3月15日在有媒体对公司部分财务指标和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质疑、被深交所问询并要求核查说明的情况下,向证监会提交了牧原股份启动发行可转债相关材料,并出具书面意见,表示牧原股份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张燚、孙远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日,证监会也对牧原股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秦英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