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电 13日,广东证监局网站公布〔20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丽芬操纵姚记扑克等8只股票,被罚没逾2221万元。
来源:广东证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期间,江丽芬实际控制使用7人名下的10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江丽芬”湘财证券账户、“江丽芬”新时代证券账户、“江某”光大证券账户、“江某”海通证券账户、“招某燕”长江证券账户、“江某林”长江证券账户、“廖某昌”光大证券账户、“杨某英”光大证券账户、“杨某英”湘财证券账户、“王某文”光大证券账户。账户组资金主要来源于江丽芬家庭资金。
期间,江丽芬控制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大量申报买入,通过盘中多次大额封涨停、拉抬后封涨停、虚假申报等方式,先后操纵“姚记扑克”“宝钢包装”“康跃科技”“蓉胜超微”“彩虹股份”“美尔雅”“新劲刚”“弘高创意”等8只股票股价。
广东证监局认为,江丽芬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前述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
一、对江丽芬操纵“姚记扑克”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775149.39元,并处以1550298.78元的罚款;
二、对江丽芬操纵“蓉胜超微”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4960416.73元,并处以9920833.46元的罚款;
三、对江丽芬操纵“彩虹股份”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1073745.69元,并处以2147491.38元的罚款;
四、对江丽芬操纵“美尔雅”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205346.13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五、对江丽芬操纵“新劲刚”的行为,没收江丽芬违法所得77367.48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六、对江丽芬操纵“宝钢包装”的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七、对江丽芬操纵“康跃科技”的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八、对江丽芬操纵“弘高创意”的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合计对江丽芬没收违法所得7092025.42元,并处以15118623.62元的罚款,共计罚没2221.06万元。
广东证监局表示,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监会。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