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嫡)5月13日,江阴银行(002807,股吧)公告称,该行高级管理人员仲国良先生的配偶展晓女士于2021年3月12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于2021年5月11日买入2000股,导致出现窗口期买卖股票及短线交易行为。展晓上述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且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截至5月13日,展晓持有该行股票305433股,占公司总股本0.014062%。
公告显示,仲国良声明事先并不知晓其配偶展晓交易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虽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但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公司经营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公告,展晓本次短线交易获得收益2000股*(4.33元/股-4.22元/股)=220元,其在确认该事项后,已及时主动将此次交易所得收益全额上交给江阴银行。
(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