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间,华谊兄弟收到深交所问询函。其中针对公司于2015年向冯小刚、陆国强收购的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美拉”)未完成2020年业绩承诺,将根据协议进行补偿。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补偿的具体金额、补偿事项的具体进展、最后补偿期限及承诺方能不能完全履行补偿义务。
按照协议,东阳美拉2020年度承诺业绩为净利润不低于1.749亿元,然而,东阳美拉实际净利润仅为552.38万元,不足承诺业绩的零头。据华谊兄弟2020年年报,东阳美拉需赔付业绩补偿款约1.68亿元。
然而,这并不是冯小刚第一次赔付业绩补偿款了,早在2018年,东阳美拉实现净利润6501.5万元,低于业绩承诺1.32亿元。根据对赌协议,冯小刚需要赔付业绩补偿款约0.67亿元。
据证券时报消息,2015年,华谊兄弟以10.5亿元收购东阳美拉70%股权时和冯小刚签订对赌协议,东阳美拉2016年业绩承诺为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此后4年间年度增长15%,未实现目标的差额部分,由冯小刚以现金的方式补足。
据统计,五年对赌期内,冯小刚有两年未达成净利润要求,累计需赔偿2.35亿元。合算下来,冯小刚在2015年获10.5亿元入袋,5年内只需再给华谊兄弟2.35亿元,净赚超8亿元。此外,若是冯小刚将10.5亿元用于投资理财,仅按照5%年收益计算,5年收益约为2.9亿元,覆盖赔偿款有余。
除了问询东阳美拉的补偿事项外,深交所还要求华谊兄弟就公司实控人被列为被执行人以及实控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99.37%事项,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是否已构成违约,是否收到质权人的处置股票通知,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影响。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5月7日,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此次执行标的高达304464534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而王忠军(最终受益70%)和王忠磊(最终受益30%)作为该公司实控人,同样被列为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华谊兄弟4月13日披露的最新质押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忠磊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99.37%。若是兄弟二人无法解决眼前3.04亿元的资金困境,平仓风险或将随时降临。
除此以外,深交所还要求华谊兄弟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偿债风险、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化、应付账款大幅增长和资金占用等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文章来源: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