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嘉宝服务(02606.HK)及碧桂园服务(06098.HK)联合公布,于记录日期(即2021年5月17日),已就27.89万股H股(分别约占于公告日期蓝光H股独立股东所持H股、已发行H股及已发行股份的0.55%、0.16%及0.16%)接获H股要约的有效接纳。
于记录日期(即2021年5月17日),概无接获内资股要约的有效接纳。
鉴于记录日期的有效接纳,蓝光H股独立股东所持合共5069.18万股H股(分别约占已发行H股及已发行股份的28.64%及28.46%)仍有权出席蓝光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于要约期间开始之前,要约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就收购守则的目的而言获执行人员认可为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或获豁免基金经理者除外)均不拥有、控制或主导于蓝光嘉宝股份、期权、衍生工具、认股权证、其他可转换为股份之证券或其他有关证券(的任何权益。
该等要约初步将于综合文件日期起45日内可供接纳。首个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或执行人员可能同意的较晚日期)。要约人可根据收购守则及上市规则修订或延长该等要约。要约人及蓝光嘉宝将于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透过联交所网站及彼等自身的公司网站联合刊发公告,指出该等要约是否已修订或延长。
假设除牌决议获批准且除牌接受条件于首个截止日期达成,该等要约将延后至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因为H股要约及内资股要约均须于首个截止日期后至少28日维持可供接纳。
假设除牌决议于首个截止日期在任何蓝光股东大会上未获批准,H股要约及内资股要约均将延长至2021年7月2日(星期五)。
假设除牌决议获批准,但除牌接受条件于首个截止日期未达成,则要约人有权延迟该等要约至2021年9月3日(星期五)(即除牌接受条件达成的截止时间)。
待除牌决议获批准及达成除牌接受条件后,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2条申请将蓝光嘉宝从联交所退市。现时预期将于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撤销H股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惟须待除牌决议获批准及达成除牌接受条件且获得有关退市所需的监管批准后,方可作实。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