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贵州茅台(600519)董事长高卫东在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回答了有关习酒同业竞争的相关问题。他表示,股份公司与茅台集团及下属其他子公司严格区分、独立运营。股份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经形成了独特的品牌形象、品牌定位和声誉,与茅台集团和习酒公司有着显著的区别,不会形成混淆。
在互动交流环节,有投资者提问表示,1、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是否构成重大遗漏?
2、请问目前茅台集团下属的习酒公司生产销售酱香酒的行为,是否导致茅台集团违背“保证在其控制之下的任何子公司(包括上述关联酒类企业)也不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和活动”的承诺?
3、习酒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对此,高卫东回复表示:股份公司与茅台集团及下属其他子公司严格区分、独立运营。习酒公司在原料采购、生产工艺、生产产线、销售渠道、产品设计和业务性质等方面均是独立的,其商标、品牌形象、客户群体、产品定位、风味特征与股份公司产品有着明显的区别。股份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经形成了独特的品牌形象、品牌定位和声誉,与茅台集团和习酒公司有着显著的区别,不会形成混淆。
从历史数据看,股份公司产品的产量和销量一直以来处于持续稳定上涨的态势。茅台酒仍然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系列酒也仍是紧俏资源,整体市场形势仍然很好。
集团公司对股份公司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高度重视的,永远放在第一位支持。对广大投资者就茅台的治理、改革与发展,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所表达的意愿期许,也特别珍视。请大家放心,茅台始终都会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会尊重和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关注!
2月25日,贵州茅台的个人股东、微博用户“茅台900元真不算高”在社交平台表示,已向国家信访局实名举报大股东茅台集团利用其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贵州茅台开展同业竞争,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中小公众股东利益,要求明查事实,追究责任,及时制止。并在举报信指出习酒与茅台酒在香型、酒精度数、价格、消费人群等方面存在高度重叠。
“茅台900元真不算高”指出,“习酒公司绝大多数产品都是酱酒,与贵州茅台在香型、酒精度数上完全一致,且价格、消费群体也面向中高层消费,已构成明显同业竞争。习酒2020年销售额103亿元,更拟在‘十四五’期间扩产到近五万吨,可以说与贵州茅台的同业竞争将愈演愈烈!”
据习酒官网显示,目前其产品中除了浓香和特许系列,君品系列、窖藏系列和金钻系列的习酒,均为53度酱香型白酒。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竟争。
(文章来源:中华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