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瞿依贤 在5月20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邵一鸣和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回应了新冠疫苗“混打”的问题。
此前多地传出消息,有民众接种两剂次的新冠疫苗不是同一个厂家生产,对此,邵一鸣表示,这种情况一般是同条技术路线的疫苗才会使用,出现“混打”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疫苗的供应一时没有到位。“我们之前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试验,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另外一个厂家的同一个技术路线的疫苗,效果是完全一样的,既不会影响保护效果,也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
王华庆解释,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特性不一样,为什么有的疫苗打三针,有的打两针,有的打一针,这跟技术路线不同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不管接种几针,目的都是保障效果和安全性。
王华庆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对“混打”有规定,原则上建议用同一个企业的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完成两剂次或者三剂次程序的接种。但是,假如这个地区没有再供应这种疫苗,或者暂时没有供应这种疫苗,或者异地接种,比如在某个地方完成了首剂,但是又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工作、生活了,当地没有提供这种疫苗,怎么办?
“我们现在要求,如果没有同一个企业、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供应的特殊情况,我们建议用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替代,就是说,灭活疫苗只能替代灭活疫苗,蛋白亚单位疫苗只能替代蛋白亚单位疫苗。当然现在腺病毒疫苗只接种一剂次,不存在这样的情况。”王华庆表示,在现在没有充分论证和研究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前面打了灭活疫苗,后面用腺病毒疫苗,或者蛋白亚单位疫苗来替代,就是它们之间不能“混打”,“同一技术路线的疫苗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进行接种,但是我们还是希望能够使用同一个企业的产品来完成全程的接种。”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