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自接受客户委托违规买卖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员工违反证券法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5月20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书显示,中银国际证券台州市府大道证券营业部员工黄伟燕,因工作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公告显示,2018年8月16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黄伟燕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执业证书,并在中银国际证券台州营业部任投资顾问助理。
经浙江证监局查明,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4月24日、2019年9月4日至2020年1月6日、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黄伟燕私下接受黄某伟委托,通过操作“黄某伟”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买卖证券,累计委托下单达933笔,累计成交金额8030.90万元,累计亏损20.80万元。
“黄某伟”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为黄某伟的自有资金和黄伟燕拆借给黄某伟的资金,黄伟燕未获取收益分成及报酬。
黄伟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黄伟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1万元罚款。
(祁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