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高鑫零售有限公司发布有关董事调任及首席执行官变更的补充公告称,提供有关首席执行官林小海先生和公司董事黄明端先生的酬金情况。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林小海先生作为首席执行官,高鑫零售已与林小海先生签署首席执行官的服务协议,任期由2021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根据服务协议,林小海先生每年有权收取高鑫零售首席执行官酬金1港元。
黄明端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高鑫零售已与黄明端先生签署非执行董事的服务协议,任期由2021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根据服务协议,黄明端先生每年有权收取高鑫零售非执行董事酬金1港元。
(文章来源:观点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