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金融机构翘首以待!北京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加速推进,申报手册来了,券商、基金等六类机构可申报

财经
2021
05/21
22:35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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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北京,记者高云)讯,北京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加速推进,就连申报手册都有了。

5月21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发布《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申报手册》的通知,各试点参与单位,为贯彻证监会关于在北京地区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做好试点项目申报与遴选工作,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特制定《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申报手册》。

众多金融机构翘首以待!北京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加速推进,申报手册来了,券商、基金等六类机构可申报

哪些机构可以申报?准备哪些材料等诸多问题?在申报手册当中均有明确说明。

六类机构可申报

哪些机构可以申报,成为市场机构关注焦点。

《申报手册》显示,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工作接受以下类型机构进行试点项目申报。

一是注册登记在北京的市场核心机构,包括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承担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职能的相关机构及其下属机构。

二是北京证监局辖区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持牌子公司等。机构注册地与所属辖区不同的,应以实际管辖为准。

三是北京证监局辖区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包括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

四是注册登记在北京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五是北京证监局辖区的基金托管机构。

六是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

上述类型机构可独立申报或多家联合申报。鼓励各类科技企业(对注册登记地或所属管辖区域不作限制)与上述类型机构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科技企业可作为牵头申报单位,但试点项目涉及的业务场景需由上述类型机构提供。

《申报手册》要求,联合申报的,各申报单位均应在所申报项目中承担重要实质性工作,且经各申报单位协商一致、相互认可。各申报单位应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确定一家单位为牵头申报单位,代表各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工作。牵头申报单位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或运营具有主导能力和地位。严禁虚假、挂名申报行为。

申报材料要准备三张表

申报主体要准备哪些材料?《申报手册》显示,进行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申报的单位, 应向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北京工作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是《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申报表》。《申报表》面向北京工作组、北京工作组专家委员会以及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专业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专业评估组)开展项目遴选及专业评估工作使用,不对社会公开。

二是《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公示表》用于试点公示阶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联系人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备案表》不对社会公开。

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试点申报单位还可以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提供以下支持辅助材料:

一是项目情况介绍(PPT)。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由申报单位共同出具,内容包括项目技术实现原理、系统架构设计、主要算法逻辑、主要功能界面截图、项目开发进度计划等)。

三是项目合规评估报告(由项目应用场景提供方(持牌机构)的独立合规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报告应围绕试点项目业务场景及所涉及的监管规定,进行系统分析并做出评估结论)。

四是技术安全评估报告(由申报单位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

五是项目风险控制方案(由项目应用场景提供方(持牌机构)出具,包括潜在风险分析、风险监测机制、应急处置预案、投诉响应机制、风险补偿措施、项目退出机制等)。

六是项目已获专利、认证或奖项的证明材料。

七是其他与试点项目申报相关的文档或材料。

提交时间方面,试点工作采取常态征集、分期遴选形式开展。项目申报时间以北京工作组指定邮箱收到完整申报材料时间为准。未通过当期(批次)遴选的项目将作为储备项目自动纳入下一期(批次)遴选,申报单位也可主动撤回或在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

评估重点关注试点项目技术创新性等方面

项目遴选与专业评估是如何展开的?《申报手册》显示北京工作组结合试点项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对申报项目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的各类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评估,结合申报项目的风险特征,从科技应用方式、服务投资者的类型和人数、展业规模、服务地域等方面沟通设置试点条件。北京工作组专家委员会对项目遴选提供专业支持。

遴选结果报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由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组织专业评估组进行专业评估。专业评估组重点关注试点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合法合规性、投资者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测试的必要性及准备情况等方面。

从部署到申报手册出台不到三个月

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落地北京推进速度,着实不慢。

2月23日上午,北京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动员部署大会在新动力(310328)金融科技中心隆重召开。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会议采取“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来自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市场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和科研院所等190余家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北京证监局党委书记吴运浩主持。

北京证监局副局长林雯在会上表示,第一批项目申报材料自3月1日起启动常态化征集,项目评审工作分批次开展。

3月4日,北京证监局官网披露《关于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北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地区组织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即日起启动常态化征集。

按照《通知》安排,试点工作将长期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分批次开展。第一批项目评审将于3月中旬启动,并于2021年5月向社会公示。

4月26日,在由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和北京证监局共同指导,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承办的“京彩加速营”金融科技系列活动之资本市场金融科技专题交流活动上,国内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自今年3月1日率先落地北京并启动首批项目征集以来,截至4月23日,已收到30余家机构申报的44个项目。申报机构中,牵头申报机构为市场核心机构的有3个;证券公司12个;基金公司报送最多,达到17个;科技企业5个;证券期货服务机构5个、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为2个。

业内专家称,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的参与金融机构由银行业机构推广至证券业,说明券业需要科技驱动的创新来激发资本市场活力,以促进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资本市场主体的数字化转型。

(王治强 HF01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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