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辽沈银行

财经
2021
05/2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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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辽沈银行

起底辽沈银行

                                             【正文】

一、辽沈银行:2020年以来第四家新成立的城商行来了

自蒙商银行(2020年4月9日与2020年4月29日分别获批开业)、四川银行(2020年9月9日与2020年11月4日分别获批筹建与开业)、山西银行(2021年3月30日与2021年4月24日分别获批筹建与开业)之后,第四家新成立的城商行,即位于沈阳的辽沈银行正式于5月21日正式获批筹建,意味着2020年以来已新成立四家城商行,而从目前来看城商行变局仍将继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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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过程梳理(一)2019年底成立的辽宁金控发起设立辽沈银行

新设立辽沈银行由辽宁省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

1、2019年12月28日,致力于整合辽宁省内金融资源的国有独资公司,辽宁金融控股集团(辽宁省财政厅100%控股)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亿元。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成立后,先后100%持股辽宁省融资担保集团(成立于2018年7月27日、注册资本为36亿元)、100%持股辽宁金融资产管理(成立于2020年1月16日、注册资本10亿元)以及锦州银行(持有6.65%)

2、2021年1月20日,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工作,拟申请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商行。

3、2021年1月25日,央行官网披露,辽宁省委、省政府向金融委汇报了城商行整体改革的总体思路,计划引进辽宁省金控集团等全国大型优质企业以及中国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4、2021年3月,辽宁省政府下发《关于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新银行的批复》。

5、2021年5月12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挂出“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信息披露文件”,在实施中方案中明确以下几个信息:

(1)专项债券募集资金100亿元,期限为10年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本金自专项债券存续期的第6年开始每年偿还20%。

(2)专项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由辽宁金控流入到新设立的城商行(即辽沈银行),辽沈银行将吸收合并两家城商行。

(3)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来源为辽沈银行股权分红收入、股权增值、股权转让收入及其他收入。

(4)存续期的第6年开始,辽宁金控将开始转让其所持有的辽沈银行股份,这意味着从第6年开始辽沈银行将会有新股东不断进入。

6、2021年5月21日,银保监会正式批复辽沈银行筹建。

综上,辽宁金控负责发起设立辽沈银行,最初合并的城商行数量为两家,辽宁金控旗下的辽宁金融资产管理将极有可能负责剥离不良资产。

(二)合并对象:重组合并12家城商行目标未变、初期暂定2家

从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披露的信息来看,辽沈银行在吸收合并两家城商行后,总资产约为2599亿元,这和辽宁省向金融委汇报的12家城商行信息似乎并不一致。不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12家城商行的目标没有发生变化,而是阶段性过程,初期可能是因为吸收全部12家城商行需要消耗过多的资本,所以先吸收两家城商行,这两家城商行据悉为辽阳银行与营口沿海银行。

三、辽宁省12家城商行资质情况梳理

除盛京银行、锦州银行与大连银行外,辽宁省还有12家城商行,这12家城商行正是拟被重组合并的目标,具体为阜新银行、营口银行、辽阳银行、鞍山银行、葫芦岛银行、朝阳银行、丹东银行、营口沿海银行、抚顺银行、本溪银行、盘锦银行与铁岭银行。

这12家城商行虽然资质都不太行,但相互之间仍有一定分化。具体来看,

(一)4家城商行公布了2020年财务信息

阜新银行、朝阳银行、丹东银行与抚顺银行等4家城商行公布了2020年财务信息和2021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其财务状况相对比较完备,但即便如此,仍然能看出这4家城商行的资质存在差异。例如,

1、阜新银行和丹东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高达4.07%和1.86%,拨备覆盖率亦分别仅为73.84%和144.97%。

2、阜新银行2020年的营收与净利润同比分别大幅下降3.84%和95.57%,丹东银行2020年的营收与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59%和32.80%,朝阳银行与抚顺银行的2020年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26.51%和1.49%。

(二)3家城商行的财务信息很不完备

另有3家城商行的财务信息很不完备。其中,铁岭银行和盘锦银行分别自2017年与2017年以来再未披露过财务信息,目前铁岭银行能查询到的最新财务信息仅为2016年,而盘锦银行能查询到的最新财务信息仅为2019年3季度,而本溪银行能查询到的最新财务信息仅为2019年底。

这3家城商行的财务指标同样不容乐观,其中本溪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最新值分别为7.43%和44.26%。

(三)另有5家城商行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资产净利率均低于0.30%

2020年9月辽阳银行、营口沿海银行、营口银行、鞍山银行与葫芦岛银行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大幅下滑69.23%、58.76%、48.30%、63.31%和51.82%,其中前4家城商行的营收同比则分别大幅下滑57.44%、22.87%、33.80%和32.15%,资产利润率更是均低于0.30%。

(四)拟合并的两家城商行总资产合计超过2400亿元

辽沈银行拟合并的两家城商行,即辽阳银行与营口沿海银行总资产合计为2403.12亿元、注册资本合计为46.89亿元,和披露的2599亿元相差196亿元,较100亿元的注册资本仍然高出96亿元,预计是因为较2020年9月两家城商行的总资产还有一定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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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几家新成立的城商行(一)包商银行破产,蒙商银行新,但2020年仍亏损近35亿元

2020年4月9日和2020年4月29日,银保监会和内蒙古银保监局分别核准蒙商银行筹建申请和开业申请,新成立的蒙商银行注册资本达200亿元。

与此同时,2020年11月12日银保监会核准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包商银行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截至2020年底,蒙商银行总资产为1990.43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5.74亿元和-34.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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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川将2家城商行合并为四川银行,2020年总资产近1400亿元

2020年9月9日与11月4日银保监会和四川银保监局分别核准了四川银行的筹建与开业申请,注册资本高达300亿元(城商行第1),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则分别变更为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四川银行凉山分行。

截至2020年底,四川银行总资产为1369.18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18亿元和0.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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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西已将5家城商行重组合并为1家,即山西银行

1、2021年4月24日,山西银保监局正式核准了山西银行的开业申请(2021年3月30日银保监会核准筹建),这意味着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等5家城商行正式告别历史,被山西银行代替,同时山西银行的注册资本亦高达239.96亿(山西发行的153亿元地方专项债便是为了注资山西银行)。

2、截至2019年底,大同银行总资产446.12亿元、长治银行总资产383.35亿元、晋城银行908.01亿元、晋中银行781.23亿元以及阳泉市商业银行457.81亿元,这五家银行的总资产加在一起有30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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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注资或认购转股协议存款)的进程仍在持续

实际上自2020年7月政策层面明确可以通过地方专项债来注资中小银行后,除山西省发行153亿元专项债以及辽宁省发行的100亿元专项债外,很多地方对此亦进行了尝试(均为10年期、利息半年付一次、本金自第6年或第8年开始每年等额偿还),根据政策导向来看,这一过程仍将继续。例如,

(一)四川发行114亿元专项债券用于补充21家中小银行资本

2021年3月2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挂出“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1年四川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的信息,计划发行114亿元用于补充21家中小银行资本,同样是自存续期第6-10年(2027-2031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这21家中小银行包括4家城商行(即长城华西银行、自贡银行、雅安市商业银行和乐山市商业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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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蒙古发行85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内蒙古银行和鄂尔多斯(600295,股吧)银行资本

2020年12月29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挂出“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计划发行55亿元用于补充内蒙古银行资本,同样是自存续期内第6-10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

2020年12月29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挂出“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计划发行30亿元用于补充鄂尔多斯银行资本,同样是自存续期内第6-10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

(三)广西发行75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7家中小银行资本

2020年12月21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挂出“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计划发行75亿元用以补充7家中小银行资本,自存续期内第8年开始分年等额偿还本金、利息半年支付一次。这7家中小银行分别为南宁农信联社29亿元、柳州农信联社10亿元、桂林离港农合行10亿元、广西兴安农合行5亿元、玉林市区农信联社10亿元、广西百色右江农合行8亿元、柳州银行3亿元。

(四)广东发行100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4家农商行资本

2020年12月1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挂出“2020年广东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计划发行10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补充郁南农信社(40亿元)、普宁农商行(37亿元)、揭东农商行(14亿元)和罗定农商行(9亿元)等4家农商行的资本,同样是自存续期内第6-10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

(五)浙江发行50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温州银行资本

2020年12月18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挂出“2020年浙江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计划发行5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补充温州银行资本(通过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入股)。

温州银行属于新湖系,2020年总资产为2871.83亿元(同比增24.61%)、营业收入42.34亿元(同比增0.08%)、净利润为1.59亿元(同比下降77%)、不良贷款率为0.94%、拨备覆盖率为153.17%。

利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大多是通过直接注入资本金或认购转股协议存款的形式进行,且期限大多为10年,本金自第6年或第8年开始每年按等额本金偿还(前五年为还本宽限期),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压实地方政府在解决中小银行问题上的责任,另一方面则有助于避免专项债券募集资金出现闲置。而从专项债的项目收益平衡来看,大多是通过现金分红、股权增值以及后续的市场化股权转让实现。从这个角度来看,专项债券本身只是一个过渡方案,即先通过政府信用介入,后续再继续引入新的股东进入则是下一步的方向,在这一过程中,将这些中小银行经营好则已成为政治目标。

【完】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国行投研室。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董云龙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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