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金科股份关注到相关媒体发布报道,该报道称“公司实控人黄红云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3.7167亿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执行法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渝执10号”。
金科股份表示,上述报道经多家媒体平台转载、传播,引发众多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为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立即就相关信息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征询。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黄红云了解获悉,该事件起因系黄红云2017 年与前妻陶虹遐离婚涉及的部分财产分割未完成而引起的分歧。
在公告中,黄红云表示,其本人完全有能力且有意愿积极、快速履行解决陶虹遐向法院提出的前述申请事项。作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其个人及其投资的其他公司与金科股份在经营上完全独立,从未占用金科股份的资金及资产。
黄红云还表示,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此事件将快速解决,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文章来源:贝壳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