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4日讯(记者 燕山 曾蔷)乐山市商业银行于近日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该行净利润延续了近年来下滑的态势,中间收入亏损进一步扩大。
经营业绩亮起红灯的同时,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乐山市商业银行截至2020年末向第一大股东“老赖”孙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000万元。该行自2019年以来风控漏洞频现,其总行及旗下6家下属分支机构共收到银保监系统开出的10张罚单,合计被罚370万元;同时,该行13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其中包括该行上任董事长蔡昌庆、现任副行长李岚。
近年来业绩整体疲软
公开资料显示,乐山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85年,截至目前,注册资本23.92亿元,员工1300多人,已设立异地分行共10家,控股3家“民富”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共计108个(含村镇银行),覆盖乐山、眉山、成都、自贡、资阳、南充、泸州、宜宾、甘孜、绵阳、内江等60多个县(市、区),业务有效辐射全川。
通过翻阅乐山市商业银行历年年报发现,该行近年来业绩整体表现疲软,自2015年净利润增速由正转负,在2015年至2019年的5年间仅2017年净利润增速实现正增长,其余四年净利润均下滑。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该行的净利润分别为8.40亿元、6.85亿元、5.69亿元、6.56亿元、5.33亿元、5.29亿元,增速分别对应为21.21%、-18.45%、-16.93%、15.29%、-18.75%、-0.75%。
根据2020年年报,乐山市商业银行在2020年延续了近年来净利润下滑的态势,在营业收入增长13.36%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11.34%,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与此同时,该行中间收入亏损进一步扩大。
具体来看,截至2020年末,乐山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1250.86亿元,同比增长13.54%。2020年,该行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5.43亿元、4.69亿元,增速分别对应为7.39%、-11.34%。根据利润表,这主要由于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26.27%至9.33亿元所致。此外,该行非利息收入由盈转亏,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亏损进一步扩大。数据显示,2020年,该行非利息收入为-0.02亿元,同比下滑106.25%,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0.45亿元,同比下滑104.55%。
就近年来业绩整体疲软的情况,乐山市商业银行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2015-2020年,该行税前拨备前利润分别为13.36亿、10.79亿、12.03亿、12.31亿、14.52亿和15.49亿,总体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业务经营的基本面稳中向好。但在近年宏观经济下行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的背景下,该行主动顺应国家和监管导向,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息让利,以致利差收窄。同时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加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力度。2015-2020年,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27亿、3.22亿、3.69亿、5.44亿、7.39亿和9.33亿,从2016年起每年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以致净利润出现下滑,但是对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频接罚单内控短板凸显
经营业绩亮起红灯的同时,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乐山市商业银行截至2020年末向第一大股东“老赖”孙公司发放贷款余额2000万元;该行自2019年以来风控漏洞频现,其总行及旗下6家下属分支机构共收到银保监系统开出的10张罚单,合计被罚370万元,同时该行13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其中包括该行上任董事长蔡昌庆、现任副行长李岚。
年报关联交易情况一栏显示,截至2020年末,乐山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于2021年5月24日显示,乐山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9年6月19日、2019年11月7日4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老赖”;在2021年1月8日至4月22日期间4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7721.71万元。
根据天眼查,乐山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年报显示,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乐山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持有该行股份约7.09亿股,持股比例为18.92%。也就是说,截至2020年末,乐山市商业银行为其第一大股东旗下“老赖”孙公司输血2000万元。
对此,乐山市商业银行在采访回复中表示,该行于2016年11月-2017年5月陆续向乐山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项目贷款2000万元,由国有背景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日为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5月3日。该笔贷款发放后该行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工作,2019年借款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该行高度关注,对该笔贷款重点监控并加大贷后检查频率。鉴于该笔贷款第二还款来源相对较为充足,该行将该笔贷款调整为关注类管理,并与保证人制定了到期偿还的方案。2021年4月26日,该笔贷款已全部结清。
罚单方面,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9年以来,乐山市商业银行及旗下6家下属分支机构共收到银保监系统开出的10张罚单,合计被罚370万元。同时,该行13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其中该行上任董事长蔡昌庆被罚2次,现任副行长李岚被罚1次。
从时间划分来看,在2019年,乐山市商业银行及其旗下夹江支行、自贡分行被银保监系统开出4张罚单,合计罚款140万元。具体为,乐山市商业银行因违规发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被罚款40万元;乐山市商业银行因业务运营中断,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乐山市商业银行夹江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0万元;乐山市商业银行自贡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同时,乐山市商业银行6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其中该行上任董事长蔡昌庆因对该行业务运营中断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领导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现任副行长李岚因对该行违规发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在2020年,乐山市商业银行及其旗下眉山分行、彭山支行、资阳分行、市中区支行被银保监系统开出6张罚单,合计罚款230万元。具体为,乐山市商业银行因违规要求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担保被罚款40万元;乐山市商业银行因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乐山市商业银行资阳分行因未真实分类反映不良贷款,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掩盖不良贷款并导致风险扩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0万元;乐山市商业银行眉山分行因非真实转移信贷资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乐山市商业银行彭山支行因向企业收取质价不符的费用被罚款40万元;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同时,乐山市商业银行7名相关责任员工受到相应处罚,其中该行上任董事长蔡昌庆因对该行违规要求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担保负领导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针对以上情况,乐山市商业银行表示:“综合来看,我行被处罚事项、受处罚的金额,处于省内城商行的中等水平,被处罚的事项也属于行业共性问题,主要体现了当前的监管重点和导向。今年我行持续加强合规建设和内控管理,虽然罚单涉及的事项绝大多数发生在2018年及以前,但也充分反映了我行经营管理中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
乐山市商业银行进一步指出,该行将从思想认识到位、扎实整改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扎实开展问题整改。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