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保利置业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浙商银行香港分行签订融资函。根据融资函,银行同意向公司提供一笔一年期非承诺1亿美元或等值港元的循环贷款。根据融资函条款及条件,该融资可提款的期间由融资函发出日起至2022年3月1日及最终到期日为自接受融资函之日起一年。
公告称,根据该融资函条款及条件,公司承诺确保并促使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为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或持有不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40%;或在整个融资期内维持公司的管理控制权;或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辖。于本公布日,中国保利透过其附属公司持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本总额约47.32%。
(文章来源: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