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刚成功‘摘帽’的庞大集团(601258)参加了河北辖区上市公司、精选层挂牌公司2021年度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此次业绩说明会上,投资者主要关注的点除了业绩方面,还集中在了此前的延期回购事项上。
5月14日,庞大集团发布《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公告》,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去年5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及处置资产回笼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8元/股。截至延迟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4119992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266516.8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因回购股份所支付资金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下限,公司拟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并且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此举引发股民关注,5月24日下午,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多名投资者向公司提问为何未完成回购,是否还会坚持回购,对此公司仅表示拟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方案,也有投资者提问“公司不超过1.78回购股份,是觉得以后公司股价不会超过1.78?请给其他股东一点信心。”,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金艳回复:“公司回购股份的初衷是看好公司长远发展,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计划。公司长远发展要做到四个满意,即客户满意、员工满意、股东满意、社会满意。请广大股东坚定信心,公司致力于通过重整,不断提升业绩回报股东!”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深商北方的增持计划也备受关注,控股股东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根据公司业绩说明会上的回复,截至2021年2月25日,增持金额3.31亿元,完成了增持计划下限的66.2%。该增持计划将在2021年7月5日届满,仅剩下一个多月时间,对于投资者关于增持计划能否完成的疑问,公司并未正面回复,仅表示关注后续公告。值得关注的是该增持计划届满之日,也是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时效到期日。2018年7月5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一是庞大集团董事长及第一大股东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在2015年3月4日对外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均未如实披露其一致行动人当时仍实际控制和拥有相关“庞大集团”股票的事实,遗漏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安排;二是庞大集团未按规定披露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的关联交易;三是庞大集团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其中包括2016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及2017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由于证监会处罚,在2015年3月2日至2017年5月3日期间买入庞大集团并在2017年5月3日晚间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将获得索赔的机会,可以参与索赔活动。根据案情判断,每股平均买入价格高于3元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实际上目前已经有不少投资者通过和解获得了赔偿。根据相关规则,该案诉讼时效将在今年7月5日终止,至今只剩下一个月时间了。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