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今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宏润控股5月25日与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杭州地铁)、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称杭州资本)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向后者合计转让其持有的3.3亿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3%,其中转让给杭州地铁2.9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4%,转让给杭州资本3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此次股份转让价格每股不超过5元,转让总价不超过16.5亿元。
公告显示,杭州地铁的大股东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41.5%;杭州资本则是杭州市国资委100%持股的子公司。若此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宏润控股变更为杭州地铁,杭州市人民政府将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宏润建设表示,引入国有资本股东,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加强公司与股东优势资源协同发展,加快公司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宏润控股持有公司4.3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9.22%。本次转让完成后,宏润控股仍将持有宏润建设9.29%股权。交易双方承诺,将配合上市公司向地方政府争取给予招商引资相应政策;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将全力支持目标公司的融资、员工激励等行为,做强做大上市公司在轨道交通、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营运、维保等相关主业,促进目标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不过,截至公告披露日,宏润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34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77.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29%,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公告显示,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宏润控股保证对转让的公司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上述股份在办理过户时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等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权益负担、权利瑕疵,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