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证监会公布一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证监会调查发现,第一创业及保荐代表人付林、梁咏梅在保荐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及时报告、披露发行人及其董事长蔡祖明涉嫌行贿的行为及该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祖名股份于2000年成立,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全国大型豆制品生产企业。证监会于2020年12月15日批准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日,祖名股份正式启动招股程序,公开发行新股3,120万股,登陆深交所。
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保荐代表人为付林、梁咏梅。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证监会认为第一创业及两名保荐代表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并构成《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所述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祁昱 )